人民新闻报韶关浈江讯(张云飞 朱惠娟报道)日常出行中,快速、便捷的电动自行车成为了很多浈江市民首选的交通工具。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浈江交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闯红灯、不戴头盔、不按车道行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遵循劝导教育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新颖的处罚方式,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自2022年1月6日开始,浈江交警大队在早晚高峰以及日常执勤过程中,查处电动车超载、逆向行驶、骑行不戴头盔、骑行戴头盔未系安全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查处时,交警会要求违法行为人将自身交通违法行为发至朋友圈或主动晒出自己和交警的合影,集赞20个以上,或当志愿者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抓到下一位违法者方可离开,对于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人,交警将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据浈江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近期的整治工作来看,不少违法电动车驾驶人都自愿选择了朋友圈曝光自身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有少部分电动车驾驶人选择当志愿者协助维持交通秩序,通过此类警告教育方式,既加强对违法电动车驾驶人自身的交通安全教育,也扩大了社会宣传效果。
责编:管理员 审核:米振华